指南速递 | ERS/TSANZ工作组声明:患有呼吸道疾病女性生殖和妊娠管理(上)
2020-12-17
作者:中国妇产科网
来源:中国妇产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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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该声明概述了有关治疗呼吸道疾病妇女生殖和妊娠的文献和专家意见。该声明是欧洲呼吸学会(ERS)和澳大利亚和新西兰胸科学会(TSANZ)为制定此类文件而开展的第一次合作。
该声明涵盖呼吸道疾病,即哮喘,囊性纤维化(CF)和非CF支气管扩张。现在,患有这些疾病的许多妇女正处于生育年龄,其中一些在成年早期发展为中度至严重的肺功能损害。该声明涵盖了生育,怀孕期间的管理,药物作用和分娩期间的问题。
该声明总结了当前的知识,但未提出推荐。该声明将不讨论怀孕期间发生的生理变化,例如气道生理,休息通气和睡眠的变化,这些变化已在其他地方进行了总结[1]。该声明将不涵盖其他形式的肺部疾病,例如肺纤维化,肺动脉高压,与胃食管反流相关的肺部疾病或尼古丁消耗问题。
方法:ERS / TSANZ工作队由呼吸科医生,妇产科医生,全科医生,专职医疗人员和患有呼吸道疾病的妇女组成。该工作队获得了ERS方法学家和欧洲肺基金会的支持,与患者志愿者合作,设计了一项在线调查表,以更好地了解妇女患上呼吸道疾病时的看法。所有合著者都严格审查并批准了最终声明,并完成了利益冲突表。
本ERS声明基于文献搜索和面对面会议,结合了基于证据的方法以及工作组成员的临床专业知识。使用了Medline,Embase和CINAHL数据库进行文献搜索,仅限1995年以后的英文文献。
两位主席(PM和VB)对文献检索的所有参考文献进行了审查,然后向选择相关文献的工作组成员提供了一些论文。分歧通过协商解决。选择的依据是人群(患有哮喘,CF或支气管扩张的孕妇)以及这些疾病对妊娠相关并发症和流产,母乳喂养,营养因素,肺功能,长期母体结局以及妊娠期间管理因素的影响。几乎没有随机对照试验(仅限于哮喘妇女的妊娠处理),因此证据包括观察性研究(前瞻性或回顾性),横断面调查和病例系列。最近出版的其他指南,可能对读者有所帮助[2]。当前的工作组建立在这些其他准则的基础上,但是NICE文件仅涉及产时护理,其中当前的文件限制了疾病类别(即哮喘,CF和支气管扩张),但涵盖了妊娠之前,期间和之后的问题。
本文档旨在提供文献和当前证据的概述,并未针对每个主题或临床实践建议提供全面的系统综述和荟萃分析。
患有呼吸道疾病的妇女的生殖和受孕问题
许多慢性呼吸道疾病在生命早期就开始出现,因此在试图怀孕的成年女性中也存在。尽管已发现哮喘女性的生育能力受损,但该领域的研究很少[3]。对于囊性纤维化(CF),年轻成年女性临床状态变化导致很难将较早的研究与更多现有文献进行对比,而对于支气管扩张则几乎没有可用的数据。
哮喘患者的生育能力
不同的研究发现,哮喘的存在与妇女生育能力低下之间有着不同的联系[3,5,6]。最近的研究表明哮喘会通过增加怀孕时间(TTP)和降低出生率而对生育产生负面影响[3,6]。哮喘妇女的TTP,尤其是在35岁以上[3],随着孕妇年龄的增加而增加,生育治疗的使用增加,这可能意味着疾病的严重程度或接触低级别炎症的时间对生育能力有负面影响。
试图阐明哮喘药物和潜在哮喘严重程度对生育能力的相对影响的流行病学数据尚无定论。Gade等[3] 尽管无法区分哮喘本身的严重程度和治疗水平[3],但发现未经治疗的哮喘(定义为无常规吸入器)与TTP之间存在关联,以及每日吸入皮质类固醇(ICS)与较长的TTP之间存在关联。然而,在随后的临床研究中并未发现这一点[7]。最近,来自SCOPE研究的有趣数据显示,仅使用短效β2激动剂(SABA)自我报告哮喘的妇女的TTP延长并生育力降低[6],而接受ICS处方的自我报告哮喘的妇女生育力却没有降低。这表明治疗哮喘合并系统性炎症可降低生育能力[6]。基于这些数据,应告知患有哮喘的女性生育能力可能降低的风险,尤其对于未采取ICS维持治疗以及年龄超过35岁的女性[7,8]。